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
环办执法〔202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司法部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的具体要求,着力提升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精准度,确保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计划和事前准备,高效开展日常检查
做好日常检查统筹工作。日常检查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公布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要求。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