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闻发布会透露,湖北将结合实际情况,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邀请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湖北国企混改。其中,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积极引入其他社会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原则上不设股比;对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公益类企业,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国企混改中,将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由此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保留适当国有股份的企业,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范,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同时,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国有企业集团主营业务、核心资产上市,增加上市公司户数,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实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