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公司改革骨干员工可跟投股份
1月20日,《金融投资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四川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四川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国资公司)所属控股、全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支持其同时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差异化薪酬制度改革以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改革试点。前期试点中,省级层面选择3-5户国资公司,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市(州)结合实际,改组组建1-2户国资公司。这是四川省首次提出在国资公司改革中尝试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改革试点。
■本报记者杨成万
不具体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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