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是9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的重要内容。
一位接近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有资本监督和管理的两项权责中,“监督”是作为出资人防控风险职责,主要是对授权进行监督;“管理”是管资本为主,考核经济指标,从放活的基础上下放相应权责。作为国有金融资产,也是国有资本的形式之一,不能仅仅考虑“管理”职能,更需要考虑“监管”职责,即通过国有资本出资人履行监督职能,更好地防控投资风险。
改革瞄向金融领域
时至今日,国资国企改革缓慢而又坚定地走过了近7年时间。在此过程中,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国资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分类、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能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