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事会到审计委员会
(一)国企监督早期
长久以来,全民所有制企业也被称为“国营企业”。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国营企业”修改为“国有企业”。1994年,《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首次提出监事会制度,对国务院指定由其监督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履行监督职责时,可向企业派出监事会。
(二)稽察特派员时期
为解决国有企业监督问题,特别是国企经理人的行为失控导致的财务问题,1998年,国务院颁布《稽察特派员条例》,正式引入对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实行的稽察特派员制度。《条例》规定,稽察特派员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财务监督及评价业绩,强调维护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被稽查企业进行稽察”。
(三)外派监事会时期
2000年,国务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