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75号公布 自2025年9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行政检查减量增效,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涉企行政检查,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涉企行政检查,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检查实施主体)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巡查、核验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