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范围、方式和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