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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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2016-04-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2016年4月18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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