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2021年9月30日
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