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资产评估实践中,评估委托、备案程序、特殊事项处置等问题常受关注。本文基于国务院国资委官方网站及其他公开渠道发布的既往问答信息,梳理了部分常见问题与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重要提示:本文内容基于历史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更新完善,实际操作中请务必以最新官方文件和相关主管机关的意见为准。不对任何因依赖本文内容而采取的行动承担责任。
一、评估委托相关问题
问:非国资企业接受国企增资或收购时,可否由交易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
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作价参考在企业实施相关经济行为时,属于具有商业价值的重要信息,通常不宜由交易双方共同委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