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入库时间:2025-06-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21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6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炳军

2025年6月30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保障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11部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贵州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公布)

二、贵州省拍卖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

三、贵州省测量标志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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